我住日照东门,你住哪里?
相信这句广告语,将乐人都很熟悉。
日照东门小区开发早,相对成熟,入住率高,是口碑不错的一个新兴小区。但在最近,几条投诉出现在网络。
近日有业主通过“三明市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反映日照东门居住区竟成了垃圾场,小区臭气熏天,物业人员怠工。业主这样说业主A投诉内容:本人为日照东门金华小区业主,近日小区保洁、物业人员怠工,小区臭气熏天,如垃圾场,反馈物业无效,口口声声说许多人没交物业费,没交物业费物业不提供服务,那为何我们有缴纳物业费的也“一视同仁”的享受不到服务!物业以未缴费的来绑架缴费的,这样的行为那我们缴费与不缴有何区别,逼得大家都不要缴费也不要物业,或者是重新请别家物业?投诉内容:玉华东苑五号楼电梯负一层电梯旁被无素质的人丢了一堆垃圾,近日又有新的垃圾堆上去,麻烦督促下物业帮忙处理下垃圾啊,已经堆放很久没人处理了。业主B小区垃圾现场
小区垃圾缘何无人处理?物业人员为何怠工?让我们看看物业公司如何解释。物业公司这样说
一、物业公司停工主要原因是员工工资拖欠四个月没发放,造成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业主拖欠物业费约80万元。物业公司无其他收入,只靠物业费的收入来支付员工工资,物业费拖欠过多,物业停工是必然的。
二、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意识需增强,小区房价再高,自家装修再好,若没有物业管理,没人搞卫生,小区臭气冲天,没保安值班,车辆乱停,进出不方便,没有绿化工维护,小区树木及草皮会枯死,没有电梯工维护,电梯随时会出现故障,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安全。居住的小区就没有品位,更谈不上房产的升值。
三、由于前期物业公司均由房地产公司内部选用,前期房屋销售时,物业工作都做得很好,到后期物业工作就越差。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的规定,对前期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进行监管,做好前期物业的过渡工作,不要等到出问题时再监管。
四、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今后将同物价管理部门协调以文件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增加物业公司在收费过程中的可信度。
五、加强物业公司人员的服务意识。物业公司是服务单位,以服务为主,对业主提出意见要认真接受,对业主提出报修工作要及时处理。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做到业主心甘情愿交费,物有所值。
这样看来,小区业主不重视物业费的缴纳,对物业管理意识薄弱,也是造成此次小区物业停工垃圾满天的重要原因。
对此,法院也有话要说。请您往下阅读:法院说法
三明市鸿图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乐管理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与玉华东苑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中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进行了约定,业务方以其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于每个缴费时段期满前(以半年为限)7日内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物业费。年5月30日,物业费管理处根据《三明市物价局、三明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公布三明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及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向全体业主发布了《关于调整物业费的通知》,自年7月1日起,物业费标准由每平方米0.4元上调至每平方米0.7元。
但自年10月起,部分业主以占道停车情况严重、环境卫生维护差、车辆进出管理不严等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现象及物业费上涨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服务人员工资无法及时发放,因此形成恶性循环。
截止目前,将乐县人民法院共受理三明市鸿图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乐管理处诉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1件,经过诉前调解,已有肖某、杨某某等21户业主主动补缴物业费,剩余20件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近年来,物业服务费用纠纷呈大幅上升趋势,这类纠纷不仅涉及到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利益,而且事关城市管理的民生问题。而业主主要基于以下理由而拒交物业费:一是认为双方无物业合同;二是认为自己没有实际入住;三是对物业服务水平不满意,认为物业服务不达标。其中,第三点是引发诉讼的最主要原因。而在业主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服务费,被物业公司起诉的案件中,绝大多数被法院判决败诉。对此,有相当一部分的业主表示出疑惑与不满。为啥和物业打官司,业主多败诉?
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只要在物业公司提供了基本物业服务的前提下,业主都应该交纳服务费用,这也是合同义务。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的工作做得不好,不能构成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而在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如果业主拖延或拒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常采取的手段就是断水断电,限制你门禁,不让你上电梯,这时你向哪个部门反映都不可能解决问题。虽然法律规定,如果物业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业主的利益,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请求赔偿,但还需证明断水断电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多少?如果证明不了,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主张的。
不少业主因房屋质量、小区偷盗行为等迁怒物业公司,并拒交物业费。依据权责利相对等原则,物业公司只要做到了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比如小区摄像头良好,巡逻人员定点巡视),其就算履行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不能苛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所有事情负责,对于超出物业公司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业主可以请物业公司协助,找相关部门及人员予以解决。
如果业主对小区物管服务不满意而拒交物管费,因此被告上法庭,法院一般会判决业主败诉,但如果确实是物业的某项服务很差,业主可对物管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对所欠物管费少交或者不交。但业主需要向法庭提供物管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证据,主要是两方面:业主个人住宅中,物管本应上门解决的问题却一直未处理的,业主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其后上门告诉物管,通过录音记录对方答复;另外,收集物管对小区环境服务不周到之处的证据。同时表明,因为物管服务打折,物管费不能按此前约定价格收取,要求降低物管费甚至不交,这时就很有可能得到法院的部分支持。如果业主不愿反诉,也可拿着该类证据直接和物业公司交涉。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针对现实中业主最为普遍的服务不达标的抗辩意见,《审理意见》进一步规定,业主以物业服务不达标为由进行抗辩并要求减免物业服务费用,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业主说明不达标的具体情形;物业服务人能够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物业服务范围内的秩序有序、清洁,安全保卫工作基本到位,业主要求减免物业服务费用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此《审理意见》为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费用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
听了业主、物业公司和法院的说法,您是不是对这件事有了更多的了解?
作为物业公司,应当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作为小区居民,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避免恶性循环再次发生。
近日,日照东门小区物业正逐渐恢复正常。相信通过此次多方沟通协调,业主会更加自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服务会日趋完善,日照东门小区将重现整洁。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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