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的通知

根据《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无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无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将推荐进入各岗位(含直接考核岗位)参加体检考生人数、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予以公布。有关体检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报考福鼎市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请于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报到(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其他

  1.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口罩,科学佩戴,除身份识别验证等必要环节外,报到和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2.参加体检考生报到和体检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到时还要随带笔试准考证同底一寸相片1张及体检费,无故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体检按自动弃权处理。   3.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体检前可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4.在职报考者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请在体检报到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已提交过的除外)。      5.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联系福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股-;监督福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含直接专业技能面试、直接考核岗位)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5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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