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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亚珍带领省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等一行共11人对我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视察组一行参观了我院“杨威检察官工作室”,观看了我院制作的第二检察部主题宣传片,听取我院傅祥儒检察长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题PPT汇报,并通过座谈会形式对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及互动交流。杨威检察官工作室杨威检察官工作室成立的背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三个不平衡问题”,促进我院“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设立了全省首个以民事行政检察官命名的工作室—“杨威检察官工作室”。

第二检察部宣传片预告片

傅祥儒检察长通过图文并茂的PPT形式汇报了我院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民事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傅祥儒检察长提出,近年来,将乐县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有效发挥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的作用,较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随后,李世金副检察长、徐加兴专委、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杨威就当前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作了补充发言和提问解答。

在交流环节,与会的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并从需要人大常委会解决的问题、如何广泛宣传、服务保障民生、强化民事诉讼全程监督、助力法院解决“立案难”、“执行难”、提高群众知晓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乐平(人大代表、律师)

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监督基本上是事后监督,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检察机关能够将对民事案件的事后监督关口前移至诉前和诉中监督,以更好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谢贤俊(环城委主任)

一是依托乡镇司法所、街道办等基层组织和县融媒体中心等新媒体,加大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宣传维度;二是延伸杨威检察官工作室触角,在基层、企业和农村适时流动开展法律服务。

张明华(内司委主任)

通过参观杨威检察官工作室、观看第二检察部视频宣传短片,使我们能够更加直观的感受到将乐县检察院为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梁学龙(人大常委会副处级调研员)

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检察机关加强对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的监督力度,使之成为检察机关的一个常态化工作;二是应多举措加强检察建议的刚性;三是针对人民法院的“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环境。

在听取工作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亚珍对我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完善落实监督机制。

二是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依规监督。

三是要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是加大民行检察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是不断加强民行检察队伍的建设,要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民行检察队伍。

文字:杨铃

照片:谢萍

原标题:《将乐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调研将乐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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