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意见》中指出,要进一步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坚持以村民群众为对象、村级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在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一是探索跨村联建,实现组织创新。
以福建三明为例,三明地区推行“跨村联建”党建品牌建设,通过探寻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发展方向,以基层党组织联建方式,打造“跨村联建”品牌,选聘有原则、群众基础好、做事有担当的优秀党员担任联建党委委员,各村党支部在联建党委的领导之下,又独立拥有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权力,建立联建党委管理制度,保障联建党委稳步运行,推进联建村党组织实现乡村振兴。
二是推行“村民夜谈”平台,创新村民议事机制。
《意见》指出,要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村级社会治理,提供村级综合服务。通过“夜谈”平台创新村民议事机制,坚持“有事谈事,没事聊天”的夜谈形式,进一步推进村民议事反馈机制,增强村民自治的获得感,此外,通过村民夜谈平台,有助于基层党委充分了解村情民意,将村内矛盾化解在村,解决好村庄村民急难愁盼的难题,构建好干群之间沟通的纽带,进一步使得村民参与到乡村振兴发展的进程当中。
三是依托中心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建设党群服务中心,
实施党建民心工程,探索“党建+民生”新机制,推动党建在一线引领,民生在一线落实;通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乡综合文化站、体育馆、老年活动中心、幸福院等文化阵地作用;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打造出乡镇、片区、村三级联动的调解室、风评调解亭,把化解矛盾的阵地直入农村,排查群众身边急需解决的各项民生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来源/作者:将乐县安仁乡人民政府陈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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