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有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党中央全面推进人才强国战略,谋划人才事业布局,这无一不说明人才的重要性。要想真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就必须在人才引进上破除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的思想误区,建立完善精准科学地评价体系,以更为精准的评价标准、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不断激发人才创造活力,让他们在创新舞台上大展身手。

一是

评价标准

要“细”。

当前人才评价标准单一,而人才涉及不同专业领域,有着不同层次和类型,既有“象牙塔”上高精尖缺人才,又有“泥土堆”里的基层实用人才,这就决定了在评价标准的制定上必须突出精细化,不能简单“一刀切”。各地应根据不同层级和不同类型的人才特点,制定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创新实效评价比重,做到具体岗位具体分析,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二是

评价

主体要“明”。

针对评价主体单一的问题,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让评价主体更为多元化。但是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同时,为了避免出现“外行评价内行”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明确评价主体,要坚持“谁懂行、谁评价”,建立“组织部门+用人单位+专家”的人才评价机制,以同行评价为基础,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让人才评价机制更为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实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分开,突破以往的评价机制,使评价主体进一步明确。

三是

评价

结果要“活”。

正确运用评价结果,不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提拔任用、职称评定、确定薪酬待遇的限制性条件,推动人才“头衔”、人才“帽子”和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引入退出机制,改变以静态评价结果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的做法,打破人才评价“终身制”。 

四是激发人才活力,

促进人才学用转换

这要求要有强烈的人才意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在政治上重使用、在经济上重奖励,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从根本上激发人才的潜力和活力,让人才变成“千里马”。

来源/作者:将乐县安仁乡人民政府朱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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