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城区西彦水厂供水工程配水管道项目已由将乐县发展与改革局以将发改投[]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将乐县自来水厂,招标人为福建省将乐县自来水厂,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将乐县城区西彦水厂供水工程配水管道项目。

2.2建设地点:将乐县光明乡西彦村龙池溪上游、距离城区9km(按图施工)。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万元。

2.5本期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城区西彦水厂供水工程配水管道(DN、DN)所需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招标最高控制价:以审核后控制价为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

2.7工期要求: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项目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及其它现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应当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承诺到位。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中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结果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7月18日至年0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时至17:30时,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元,施工图纸另外捆绑配售,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5.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出。

6.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拾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采用以下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使用现金方式提交: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JL-ZB号(招标编号)。投标文件须附上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限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上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5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要求提交。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区间为:6.00%-10.00%,含6.00%,不含10.00%);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08月0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经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后可同时以投标单位代表的身份出席开标会。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网站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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