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县

出台政策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

推出优惠、奖励等多重促销活动

截至目前

符合申请购房补贴三百余套

补贴金额达千余万

购房补贴申报截至时间延期至年9月30日,认定购房时间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登记时间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尽快申请。

一、优惠措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将政文〔〕5号)(附件1)

二、申请补贴流程

1、申请购买我县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的,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申请购买我县新建商业性用房(含办公和商服)财政补贴的,详见附件2和附件4;

3、申请购买我县新建商品房住房停车位(车库)财政补贴的,详见附件2和附件5;

4、县房屋交易中心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购房人相关信息后,按照购房补贴标准核定补贴金额。县财政部门根据核定后的补贴标准,将资金拨付至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及时支付给购房人。

请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向县住建局申报。

附件:

1.附件1《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将政文〔〕5号)

2.附件2购房补贴申报提供材料

3.附件3购房财政补贴申请表(商品住房)

4.附件4购房财政补贴申请表(商业)

5.附件5购房财政补贴申请表(车位或车库)

提示: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产中介处与原件核实无误后,需盖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产中介单位印章,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产中介统一报送县房屋交易中心财务室(社保大厦8楼),联系人:张女士电话;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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