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杨琴
导语:刑法上规定了犯罪人收到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我们称为追诉时效。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那这个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呢?
近日福建三明警方破获一起25年前的命案积案。25年前,犯罪嫌疑人将乐县博物馆副馆长廖国华与入馆盗窃的歹徒搏斗,被刺扎31刀牺牲。犯罪嫌疑人陈某于6月4日被抓获。在此案中,25年后才落网,是否超过追诉时效?
一、法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注意:这里的法定最高刑不是指整个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而是犯罪情节对应的具体刑格的最高刑。
比如,《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较轻的,其法定最高刑是10年,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2)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无期徒刑,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时效的计算
(1)追诉时效的起算日
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追诉期限的延长
虽然有追诉时效的期限,但是如果有下列两种情况,则不受限制:
第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对陈某以故意杀人罪立案追诉的,虽然超过法定最高刑20年,但是如果有上面两种延长情况,或者认为必须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仍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三、追诉时效的中断
追诉时效的中断,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注意:在共同犯罪中,对各共犯人分别计算各自的追诉时效。比如,在两个人共同实施的杀人案中,如果一个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另一个人没有超过,则只对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人追诉。这种情况可能因为主犯和从犯所追诉的法定最高刑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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