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企业发展和员工退休等情况,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了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3人。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建宁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3月至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截止时间为年3月(其中年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放宽至年9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薪资待遇
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普通员工-元/月(含五险二金、绩效),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可董事会专题研究决定,约-元/月(含五险二金、绩效)。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通告
本次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请报考者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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