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
联合下发整治“天价岩茶”乱象的通知后
福建省各基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
纷纷对辖区茶叶经营单位
进行专项整治
保障消费者喝上“放心茶”
重拳出击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第一时间成立执法整治行动小组,制定了“天价”岩茶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建立工作日志,落实责任到人,同时,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整治“天价岩茶”乱象的通知》,及时贯彻部署省局精神,进一步提出贯彻落实细则,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
春节前就开始组织部署岩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纪检监察及价格、食品流通、广告、网络交易、食药抽检、综合执法支队等多个监管领域同时出手,对天价茶市场乱象打出组合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基础信息及宣传、标价情况,了解高价岩茶进销状况和定价过程,并对部分茶叶抽样检测。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召开整治“天价岩茶”乱象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分局)要迅速调查核实,集中时间、力量对销售价格虚高的岩茶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核查超指导价销售搭售、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品”等行为;要组织依法依规查处虚假标识、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等违法行为。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从强化岩茶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入手,加大对销售价格虚高的岩茶生产经营主体整治力度,特别是媒体曝光的茶商茶企,重点查处是否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串通操纵价格、销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等价格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过度炒作、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在茶叶名称或广告中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恶俗花名”等行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假冒“武夷岩茶”“武夷山大红袍”地理标志等行为,并且先后4次派出工作组赴福州、厦门等地,对武夷岩茶直营店、加盟店进行走访,促其下架涉事产品,对有不良经营行为的茶企予以处置。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
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天价岩茶”及白茶普洱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茶叶市场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天价岩茶”和白茶等茶叶,检查重点包括岩茶、白茶等品牌专卖店加盟店,尤其是媒体曝光的茶商、省局点名的岩茶加盟店以及具有相当规模的茶叶销售主体,围绕价格、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超指导价销售搭售、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品”等问题。
告诫指导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通过发布《茶叶市场经营行为诚信守法指导意见书》,加强对茶叶市场的监督管理。
全市广大茶叶生产经营者,各茶叶行业协会、学会、商会:
为弘扬诚实守信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价格诚信体系,促进茶叶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广大茶叶生产经营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倡导和践行正向价值观。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积极倡导和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共同抵制奢侈浪费行为,不在营销中渲染享乐奢靡的不良行为,不使用、炒作庸俗化、恶俗化的茶叶品牌或产品名称,不组织或参与虚标茶价、违规炒作“天价茶叶”等行为,推动形成健康良性的茶叶消费风气。
三、严格恪守诚信经营准则。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行使市场定价权利。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杜绝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茶叶包装标识和广告宣传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虚假宣传或标识“非卖品”“仅供内部品鉴”等内容实际高价出售误导、欺诈消费者。
四、依法落实明码标价义务。茶叶销售价格标识应真实准确,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五、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严格按照“GB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茶叶,防止过度包装,倡导简约、环保包装。严格按照“GB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印制使用商品标签,杜绝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杜绝虚假标注茶叶原料种植地区或类似表述,杜绝虚假标注手工制作、野生、贮存年份或类似表述。积极配合实施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行源头赋码、严格执行茶叶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制度。积极配合加强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印刷、发放的日常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地理标志产品,不滥用、不冒用专用标志。
六、加强内部自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制度,合理设置专职或兼职的价格管理岗位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价格知识培训,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自纠,强化自律意识、提高自律能力。积极响应行业协会促进茶产业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的相关倡议,推动行业自律规范。
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相关经营场所公布“”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企业内部价格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手段,加强对茶叶市场的监督管理,发现茶叶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希望我市广大茶叶生产经营者及各茶叶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积极响应以上指导意见,为建设繁荣、文明、有序的茶叶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共同努力。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2月22日
松溪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关于规范茶叶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倡导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茶叶市场健康发展。
关于规范茶叶市场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
为规范我县茶叶市场价格秩序,倡导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茶叶市场健康发展价格稳定,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二、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标价规范。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不得相互串通、串通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虚假宣传;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变相提价。
请各经营者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自觉遵守执行,我局将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经本次提醒告诫仍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条款依法进行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生产经营者,将从重处罚。
购买者如有发现销售“天价茶”或者有销售搭售“非卖品”“品鉴品”,可拨打投诉举报。
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3月1日
迅速行动
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
联合市税务局、市茶产业指挥中心共同对涉及生产销售高价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主动向经营者宣传有关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自觉明码标价、规范经营、诚信经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未明码标价、过度包装、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生产经营农残超标、重金属超标茶叶,现场对茶叶包装进行抽检。
沙县市场监管局集中统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天价岩茶”乱象及不明码标价、价格虚高、过度炒作、以次充好、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品”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引导茶商诚信经营,不虚假宣传,不渲染享乐奢靡饮茶方式,共同营造和谐良好的消费环境。
大田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出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天价岩茶”乱象、不明码标价、价格虚高、过度炒作、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检查,并发放《规范岩茶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函》,引导茶商诚信经营,不渲染享乐奢靡饮茶方式。
将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城区各大茶叶专卖店、超市等,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进出货台账凭证等是否齐全,督促经营单位应规范标签标识,实行明码标价,严禁销售“三无”茶叶、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未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柘荣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城区各大茶叶专卖店、超市等,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进出货台账凭证等是否齐全,督促经营单位应规范标签标识,实行明码标价,严禁销售“三无”茶叶、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未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天价茶炒火了少部分茶
伤害的却是大部分茶
损害了茶农利益
破坏了好茶品牌形象
严重扰乱茶叶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及时拨打投诉举报
(原题为《“茶”→“查”!福建市场监管系统“天价茶”专项整治全面“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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