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25周年:对“一国两制”的思考
“一国两制”一个超前且符合实际的制度,从宏伟的构想到基本国策,再到国家制度体系,成就有目共睹。事实证实中国共产党在追求与捍卫人类文明价值的过程中,在没有任何先例的背景下,开创“一国两制”,其意义已超越中国,具有国际性,使世界仍在分裂中的民族和国家实现和平统一,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
纵观世界国家中,“一国一制”是治理国家的常态与体制,而中国在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上,面临的问题是,以主权者的意志,实行“一国两制”,以非凡的胆略、勇气与智慧,在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一国两制”下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不同制度在“一国”框架内和谐共存,既为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奠定了基础,更彰显了不同制度和谐共生,建构和平秩序的可能。
维护国家主权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一国两制”的初心与使命。回归以来,尽管香港经历了风风雨雨,但中央始终坚守基本法确定的“一国两制”初心,把繁荣稳定作为第一要务,把香港市民福祉作为首要任务。特别是,近五年来,由于国际秩序不确定与世纪疫情叠加,全球经济处于低迷的背景下,香港在经济发展方面,总体上保持平稳发展。
“一国两制”下,不同法系、不同法律制度及不同法律文化和谐共存,体现了开放、融合与多样性,为世界法治文明的多样性以及比较法体系提供了中国经验,也成为比较法上独一无二的样本。香港多元的法律体系为“一国”与“两制”间构建不同法文化交流的平台。回归25年来,司法独立在香港不仅没有受到削弱,反而在社会期待中发挥了维护法治、依法保障香港市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作用。
在充分肯定“一国两制”25年实践成就的基础上,需要认真总结基本经验,深入探求“一国两制”发展的内在逻辑。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总结经验。
一是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的创立者与实践者。香港回归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国两制”事业在探索中不断前进。践行“一国两制”,必须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维护党的领导就是维护“一国两制”,就是维护宪法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对此,香港社会应有基本共识,要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宪法地位。
二是从香港实际出发的原则。考虑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是创设特别行政区制度、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基本法序言及第45条、第68条都规定了要根据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的原则。回归以来,中国政府对香港民主制度的探索对此已有充分说明。
三是坚持依法治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涉港事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中国法治的核心要义,也是依法治港的基本要求。法治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依法治理香港,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四是坚持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与稳定的根本宗旨。香港回归25年的实践表明,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法是行得通的,是香港繁荣和稳定的有力保障。保持特别行政区长期繁荣与稳定是国家基于宪法和基本法而履行的义务,它本身是国家发展目标的应有之义。
“一国两制”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浓厚中国政治文化底蕴,同时又体现了主权、和平、包容与开放精神的国家制度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一国两制”在实践中遇到新问题与新挑战是正常的,需要与时俱进。
来源/作者:将乐县信访局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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