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田县公共交通运输有序恢复运营的通告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基本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按照《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15号)要求,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决定自年2月17日起逐步有序恢复我县部分公共交通运输。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城市部分公交线路运营
1.自2月17日起恢复1路(华兴政府-石牌高速路口)公交线路。运营时间为:7:30-20:00,每间隔10分钟一班次;
2.自2月17日起恢复城市微公交(小蓝车)运营。运营时间为:7:30-20:00;
3.自2月18日起恢复3路(新汽车站-京口工业园区线路)公交线路。新汽车站发车时间为:7:30、11:00、17:00,每天共三个班次;京口工业园区发车时间为:8:30、12:00、18:00,每天共三个班次;
4.其他城市公交线路、网约车、出租车和农村客运班线视情况逐步有序恢复,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恢复部分道路客运班线运营
1.自2月17日起恢复大田-永安县际班线运营。大田发车时间为:9:00、14:00,每天共二个班次;永安发车时间为:11:00、16:00,每天共二个班次;
2.自2月18日起恢复大田-泉州市际班线运营。大田发车时间为:8:50,每天一个班次;泉州发车时间为:14:00,每天一个班次;
3.自2月18日起恢复大田-厦门市际班线运营。大田发车时间为:9:00、13:30,每天共二个班次;厦门发车时间为:8:40、13:30,每天共二个班次;
4.大田-三明县际班线运营保持不变,其他道路客运班线视情况逐步有序恢复,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三、相关要求
1.公交车司乘人员须全部佩戴口罩,乘客需配合随车劝导员的劝导,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拒接提供乘车服务。乘坐人数以座位设置为上限,不允许站立乘坐;
2.微公交(小蓝车)司乘人员须全部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拒接提供乘车服务。运营实行点对点运输(禁止拼车),中途一律禁止上下客;
3.公交场站和运营车辆须定时消毒,保持通风运营,做好卫生清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等措施;
4.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车辆劝导员、驾驶员或站务人员有权拒绝其乘坐公交车、微公交或客运班线车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大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
年2月16日
将乐县关于恢复部分公共交通线路运营的通告
为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批准,决定自年2月17日14:30起,恢复部分公共交通线路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线路
2路公交线路,即和平村至火车站。
3路公交线路,即龟山安置房至火车站。
二、运营时间
运营时间为7:40-18:00,每间隔30分钟一班,发班间隔时间将视客流情况再做相应调整。
三、注意事项
1.公交车辆定时进行消毒,保持通风运营,做好卫生清洁、驾驶员体温检测等措施。
2.市民乘坐公交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乘车,市民上车后须分散乘坐,保持适当的距离。
3.严禁有发热、咳嗽、气喘等不适的人员乘坐公交车。
4.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驾驶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乘坐公交车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5.其他公交线路将视情恢复。
6.咨询及服务质量投诉
将乐县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
交通检疫组
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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