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的公示,福建4个县(区)入选,来看详情——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68号)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拟将北京市西城区等个县(市、区、旗)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1月3日至1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监督-、、(传真);电子邮箱:gwywbbmsh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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