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父亲自焚后,陈贵平找师父念经超度了三天三夜。

今年48岁的陈贵平和81岁的父亲陈水兴相依为命,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南华寺住庙修行十余载。事发前一周,陈水兴因病排便排尿困难、无法自主行动,多次提出自杀念头。

据检方指控,年5月7日,陈贵平载陈水兴到附近荒废的崇泰寺,协助父亲完成自焚准备后,陈贵平离开现场,之后陈水兴点火自焚身亡。事发后一个多月,陈贵平被捕。

11月21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出庭公诉人认为其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陈贵平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较轻,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法官表示择日宣判,目前陈贵平仍在看守所羁押。

带父修行的出家人

在福建省将乐县安仁乡半岭村,顺着村口蓝色的指示牌,沿山路走半个多小时,转过十几道弯,就能看到红砖灰瓦的南华寺。年,陈贵平携父亲陈水兴到这里住庙修行,一住就是十余年。

今年48岁的陈贵平是福建南平人,已经出家二十多年,他曾向他人讲述,年轻时曾摔伤过,身体体力下降,无以为业,带父亲出家。

来到南华寺之前,两人辗转去了许多寺庙。父亲陈水兴脾气不好,有时和庙里其他人合不来,他们就得离开。也有寺庙愿意接纳陈贵平,但听到他要带父亲一起就拒绝了。最终,他们辗转来到南华寺落脚。

在陈贵平的主导下,破败的寺庙进行了翻新,上山进寺的道路也从土路修成了水泥路,花费上百万,至今还欠施工方款项二十余万。“师父把化缘来的、别人捐助的钱都存下来,自己不舍得吃穿,都用来修路了。”一位村民说。

半岭村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经商打工,在家的大都是留守儿童和老人。不少村民尊称陈贵平为师父,感激他为村里做了很多事。一位七十多岁的村民表示,陈贵平虽然比她年纪小,为人处事却像她哥哥一样。

村民介绍,庙里之前还有两位出家人居住,相继去世后只剩陈贵平父子。寺庙寒冷,陈贵平和父亲住在寺庙大殿右侧房间,两张床放在一个屋里,随时能照应着。今年6月份,陈贵平被抓后,一位和尚前来看庙,住了两个多月后离开。如今寺庙香火熄灭,鲜有人至,村民在庙门口种了些蔬菜,等待陈贵平回来。

陈贵平有一位74岁的女徒弟李婉(化名),平时在将乐县城居住,皈依佛门五年左右,看到陈贵平平时衣着破烂,她会自费给陈贵平买衣服。陈贵平被关看守所后,两人经常通信。

陈贵平的母亲在他刚出生时就离开了,从小没有感受到母爱的他将李婉当作母亲,他在给李婉的信中写道,希望李婉把他当作儿子,“请让我用亲密的口吻叫你一声妈妈好吗?”

在信中,陈贵平多次恳请她将寺庙的经书寄给他,由于李婉身体也不好,但一直未能邮寄,最后一位同监室的小伙子出去后寄给了他。在看守所内,陈贵平依然坚持吃素、研读经书,他在信中写道,“我能活着,还想好好做个出家人”。

父子俩寺庙内相依为命

南华寺内的厨房十分简陋,土坯墙石棉瓦顶,北侧的墙被雨淋塌后,村民用红砖垒起来,也没有粉刷。屋内的架子上放着许多罐陈贵平父子平时吃的辣椒咸菜,他们很少下山买蔬菜吃。

长期吃素生活,导致父子两人身体都比较虚弱,年迈的陈水兴更是经常生病。陈贵平带陈水兴最后一次看病是在今年4月29日,在将乐县华山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医生诊断陈水兴上呼吸道感染、营养不良,并有冠心病,诊断陈贵平为气虚。医生对陈水兴输液治疗后让其带药回去服用。

在将乐县看病期间,陈贵平父子在徒弟李婉家里吃饭。李婉回忆,当时医生给陈水兴开了脂肪乳(一种能量补充药),可能由于一下子过多营养,陈水兴开始拉肚子,频繁到裤子全都弄脏了,陈贵平又把自己的裤子给他穿。

“当时他就坐在我家沙发上喊,还不如喝乐果死了算了”,李婉说,乐果是一种农药。陈贵平父子回寺庙后,请李婉白天去寺庙帮忙照顾。5月初这一周,陈水兴又出现无法排便排尿的症状,陈贵医院治疗,被他拒绝,不愿再就医。“八十多岁的人了,路都很难走了,那几天他总是扶着墙在寺庙里走来走去,口口声声喊着要喝乐果,又说要撞死在寺庙。”李婉说,师公脾气很差,还跪着求死。

其他村民也曾在寺庙里听到过陈水兴提自杀,但关于父子俩如何交流外人不得而知。在村民看来,这是一对十分平常的父子,陈贵平平时念经礼佛,父亲陈水兴则在寺庙里扫扫地干些杂活。

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多名证人证言,证实陈贵平对父亲孝顺,平时没有矛盾。陈贵平还有一位60岁的姐姐,是父亲抱养的,平时几乎没有来往,她的证言显示,陈贵平一直照顾陈水兴,关系不错,她对陈贵平的行为表示谅解。

陈水兴虽然也是出家人,但他却念不准“阿弥陀佛”,中间总要加一个语气词。陈贵平曾向他人提过,父亲脾气暴躁,出家前曾因他做饭晚将滚烫的饭倒在他头上,即便如此,他依然对父亲非常孝敬。有村民看到,陈贵平会将牛奶留给父亲喝,自己则很节约,米饭掉在地上都会捡起来吃掉。

在给李婉的信中,他提到,“我这一生最难度的就是我的父亲”。

帮助父亲自杀后自称“太惭愧”

开庭中,公诉人提到,陈贵平之所以协助父亲自杀是因为陈水兴多次哀求,迫于无奈而为之。他提议到废弃的崇泰寺,通过自焚结束生命,得到陈水兴同意。李婉介绍,这是出于出家人死后火化的习惯。

5月7日凌晨3时许,天下着小雨,陈贵平帮陈水兴打包好被子,携带装有汽油的油桶及打火机、手电筒,驾摩托车将陈水兴载至距离三公里的崇泰寺。虽相距不远,但崇泰寺也在山上,道路崎岖。中途,陈贵平将陈水兴放着路边,先将自焚工具运到崇泰寺,再返回载父亲上去,到了之后雨突然停了。

公诉人在开庭时讲述,当时陈贵平将陈水兴扶到崇泰寺东侧墙边,将陈水兴裹上棉被,又在棉被上浇上汽油。准备完毕后,陈水兴拿出打火机让陈贵平帮助点火,陈贵平于心不忍并要求陈水兴等其离开后再自行点火自焚。后陈贵平带上汽油桶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

回到寺内,心力交瘁的陈贵平打了个盹儿。将近5时许,他估摸父亲已经去世,起来上了一炷香。事后,在徒弟李婉的追问下,陈贵平讲述了他父亲自焚经过。李婉当时觉得陈贵平的做法不对,也没有意识到是犯罪行为。

当天下午,陈贵平赶到隔壁顺昌县合掌岩西安寺,将父亲的生辰八字告诉他的师父,为陈水兴超度了三天三夜。之后,由于身患痔疮和颈椎病,他留在顺昌县看病理疗,平时待在西安寺内。

过了将近半个月,陈贵平在徒弟李婉的陪伴下回到南华寺,将父亲的遗物收拾出来烧掉,并去崇泰寺看了一下父亲的尸骨。当时李婉劝他为父亲收拾遗骸,他表示身体条件不允许,暂时不收拾,又回到了西安寺。如今,崇泰寺东墙外还有燃烧的黑色痕迹。

6月11日,隔壁村曹坑村一位村民到崇泰寺附近采摘杨梅,发现寺庙外墙壁处有焚烧的人体尸骨,就报了警。崇泰寺属于曹坑村,村民对此十分不满,他们认为虽然崇泰寺荒废,但菩萨未倒,陈贵平的行为让他们更无法前去上香。

经走访勘查,将乐县民警将陈贵平作为核查对象,6月22日,民警在西安寺找到陈贵平,经现场询问后陈贵平当场承认自己的行为。

西安寺僧人证实陈贵平曾在寺内生活一段时间,事发后陈贵平非常痛苦,一度想自杀。他在给李婉的信中写道,“福报浅业障深,太惭愧,对不起弟子们。”

公诉人当庭建议给予缓刑

年11月21日上午9时,将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贵平故意杀人案。他的徒弟李婉和几名信众前去旁听,误以为当天他能回去,还有一些信众在寺庙做饭等他。案发后,半岭村48名村民签署了联名信,请求从轻处理陈贵平,他们认为陈贵平一时糊涂,犯了错误。

出庭公诉人廖加川表示,陈贵平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人将陈贵平的行为分成两个阶段进行分析。

第一阶段是陈贵平提议及实施帮助阶段。这个阶段,陈贵平应当构成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父亲陈水兴不堪病痛折磨表明自杀的念头,并跪求陈贵平帮助结束生命。陈贵平在陈水兴的请求下不但没有劝阻,反而向其提议自杀的方式、地点,并帮助其用摩托车运载、铺被子等方式为被害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公诉人认为,由此可见陈贵平主观上是明知父亲有强烈的自杀倾向,在自身认知控制范围内,已经或者应当认识到自己的一系列帮助行为会直接导致被害人直接死亡的一个后果。客观上仍为陈水兴自焚实施了一系列帮助行为,并交代陈水兴待其离开后再自行点火,客观上进一步增强了陈水兴自焚的决议,最终导致陈水兴基于陈贵平提供的帮助行为自焚死亡。

第二阶段是,陈贵平帮助行为完成后既未点火,也未实施任何救助措施径直离开的阶段。公诉人认为,陈贵平这一阶段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基于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道德,陈贵平对陈水兴具有救助义务。法律规定父子之间具有扶养责任,陈贵平作为陈水兴的亲生儿子,在其提出自杀的情况下,不但没有阻止,反而积极适时地帮助,三更半夜并将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陈水兴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寺庙,必然会造成陈水兴自焚或者无人照顾饥寒死亡的这种后果,违反父子之间互相救助的义务。

一位司法系统工作人员透露,在量刑情节上,将乐县检察院也多方考虑,也担心此案会间接助长“久病床前无孝子”的不良思想。不过,考虑到陈贵平有自首情节,并且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和社会上恶性大的故意杀人有所区别,社会危害性较轻,出庭公诉人建议法院对陈贵平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

在庭审中,公诉人念到案发过程时,陈贵平面部抽动,几乎要落泪,但忍住了。最后陈述时,他表示自己对于检方的指控都无异议,最大的感触是,“自己是个法盲,对于法律常识一无所知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准备这么久,其实我精神上是非常难受的,如果知道这个行为的严重性,我肯定不会这么做。”

关于此案,新京报记者联系将乐县公检法机关,对方均表示现阶段不便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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