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医院名单》(以下简称《县医院名单》),明确了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医院,这标志着“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全国所有设县(不含市辖区)的省份均开展了推荐工作,国家卫健委结合推荐条件,并组织各省份进行了2轮复核,共有医院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

其中,福建34家医院入选,三明有7家医院入选。

福州市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莆田市

医院

三明市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泉州市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漳州市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南平市

医院

医院

医院

龙岩市

医院

医院

医院

医院

宁德市

医院

医院

医院

国家卫健委按照《国务院办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年)》要求,结合“十三五”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情况,确定了以下推荐条件:

一是以脱贫地区、三区三州、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情况;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情况;三是在分级诊疗医院功能定位情况;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发展规划;五是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政策等。

《县医院名单》强调,国家卫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和《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推进进展,中期调整《县医院名单》。对未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但能力提升明显并医院,可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荐纳入;对在《县医院名单》内,但工作进展不明显,经中医院服务能力医院,将从名单中剔除。

来源: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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