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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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正在公示

一起来看详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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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方四部门关于推荐评选-年度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通知》(闽人社文〔〕号)精神,经各地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自愿申报,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组织申报,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审核和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综合评审,推荐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家企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1个工业区、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办事处等22个乡镇(街道)命名为-年度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29日-9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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