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安仁乡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结合乡实际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为村级组织减负,提升村级组织活力,增强村级组织效能。

一是明确工作事务。摆脱形式事务,明确职务办实事。坚持以新思想为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拒绝华而不实,凝聚兴邦正能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章程的规定,将村级组织的工作事务明确为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村民自治、提供村级综合服务等。通过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分类办理政府事项、村级事项、群众个人事项,引导村委负责人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的关系的关系,创新村级工作模式,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发展良性互动局面。通过整合面向村级组织的同类型政务工作群,实施月、季度、年终考核。考核人员上突出广泛性,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村村民代表等,以考核结果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明确规定不以仅简单上传照片、视频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的依据规范执行二级绩效考评标准,解决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有效提振全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杜绝“留”痕不留“绩”的不良行为。

二是严格把控村级工作机制。精简工作机制,规范挂牌务实功。聚焦三个“严格”,推行高效事务处理模式,推动事务统一、数据共享,提升群众办事效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规范了现有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通过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将以村民群众为对象、村级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整合入综合服务设施,实行“一站式”服务。按照省级党委和政府规定,通过检查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设施外、内部悬挂标牌的材质、式样、名称、数量、位置等信息,做到挂牌规范统一,简明醒目。

三是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压减证明事项,减证便民求实效。切实依照省级党委和政府在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出的证明事项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积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依法依规确定压减身份证遗失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事项若干,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对于村级组织原则上应依法及时出具的证明,按照规定明确要求了证明的具体式样、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同时允许村级组织本着便利村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可出具相关证明,对于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存在法律风险的,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时刻牢记基层是最坚实的力量,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作者:将乐县安仁乡人民政府吴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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